東風“猛士”是我軍第一個第三代高機動車輪式戰術車輛,該系列車型的研制歷時6年,成功研制出多款車型。
東風“猛士”塊頭大,有一人多高,總重5噸,可裝1.75噸貨物,跑得比“悍馬”快,最高車速不低于115公里/小時,油耗卻很低。該車總試驗里程達160萬公里,歷經了高山、沙漠、嚴寒、酷熱等極限環境下的試驗考核,具有高機動性、戰場適應性、安全適應性等特點,適應于全地域、全天候作戰要求。
東風猛士是我軍第一個第三代的高機動性軍車。東風猛士除生產軍用車型外,也生產民用車型, 且民用版的價格高于軍用版。民用版猛士的發動機、變速箱等主要部件都是進口原裝件。